【平地起直聘讯08月30日讯】重庆市万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州建工集团)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招聘如下:
一、企业简介
重庆市万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万州区区属国有施工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消防设施、电子与智能化、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建筑机电安装、城市及道路照明、环保、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三、引进名额
在建项目量大、分散、工期紧,管理难度大,急需此类专业人员。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实用型人才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
四、引进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其他要求
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0日24:00前。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平地起直聘公开发布。报名人员可点击链接报名“https://www.pdq365.com/m_company-c_detail-id_3514475.html”或点击下方投递填写报名信息。
3.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重庆市万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名,凡发现报名者与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核
1.考核工作于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20日期间组织开展。
2.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再面试。按规定进入考核的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规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
3.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考核由重庆市万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5.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区国资委审核
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上报区国资委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及政审
1.体检标准参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万州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重庆市万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报考资格是否属实,通过原用人单位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等方式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以及政审结果由重庆市万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报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后,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拟聘人员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经公示后无异议的,重庆市万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配合)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司引进紧缺实用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
(三)本方案由重庆市万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紧缺实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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